建筑业营改增 设备租赁更划算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是一次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改革,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建筑营改增的背景下,施工企业如何选择最优的设备使用方案,自购与租赁哪个更划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解读以下几个问题吧:


一、买设备划算还是租赁设备划算?

(1)资金方面:建筑施工企业经常出现为业主垫付工程资金的情况,回款困难已经成为行业顽疾,资金成为制约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建筑施工企业若购置大量建筑机械设备必然会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提高了财务成本,影响企业的经营效果与效益。通过设备租赁不但可以获得设备的使用权而且还可以大大的减轻资金压力。

(2)税金抵扣:建筑企业购买设备只能获得一次性的进项税抵扣,通过租赁方式可以持续获得进项税抵扣。

(3)专业服务:正规专业的租赁公司拥有先进的品牌经营理念、专业的服务技能、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同时凭借专业分工细化进而提高工作效率,能迅速地响应客户需求。建筑施工企业与正规专业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可以随时随地用上理想的设备,免除后续自有设备老化带来的维修保养的忧虑。

(4)行业趋势: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发达国家的建筑施工企业自有设备比例非常低,主要以设备租赁为主。以高空作业车为例,美国高空作业车租赁台数约有50万辆,中国迄今为止不到2万辆。以租代买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租赁设备时应注意什么?

(1)要选择市场上遵守法律法规的正规租赁企业合作。目前市场上不少租赁企业采取不开票或者是开具的发票用途不符合规范,比如动产租赁时开具服务业发票来滥竽充数(动产租赁应开具增值税发票)蒙蔽承租人。正规的动产租赁企业开具的发票均应为增值税发票,且能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得到发票相关信息。

(2)要与设备租赁商约定按月结算、按月开票。实行按月结算、按月开票可以使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地获得进项税抵扣。实务中有长期挂账未实际支付的应付账款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被税务局要求暂不得抵扣的案例。资金流是一个佐证业务真实性的重要且必需的证据。

(3)在租赁合同中需明确要求设备租赁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尽量获取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有效地实现减税效应,否则税负将会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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